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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US)食品农产品标准制度

作者:暂无            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18-01-20

  美国政府不设专门的全国性标准化管理机构,只是在美国商务部下设有美国国家标准与技术研究院(简称NIST),主要从事物理、生物和工程方面的基础和应用研究,提供标准、标准参考数据及有关服务。对国家标准起着管理和协调作用的是美国国家标准学会(American National Standards Institute,简称ANSI),其属于非营利性质的民间标准化团体,受政府的委托发布和管理美国国家标准,代表美国参加国际标准化组织的活动。该学会的主要职责是协调民间自愿型标准体系,将反映整个国家利益的企业标准或行业标准上升为国家标准,同时它也对国家标准制定机构的资格提供认证,获得认证的标准制定机构要遵循学会制定的《国家标准制定程序的基本要求》,被美国国家标准学会认可的行业标准才能上升为国家标准。

  美国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非常繁多,既有《联邦食品、药物和化妆品法》、《食品质量保护法》和《公共卫生服务法》等综合性法规,也有《联邦肉类检查法》等非常具体的法律。这些法律法规覆盖了所有食品,为食品安全制定了非常具体的标准以及监管程序。美国与食品安全卫生相关的所有法规、标准和措施均被汇编在《联邦法规法典(CFR)》的第9章—动物产品(9CFR)、第21章—食品和药品(21CFR)和第40章—环境(40CFR)中,均由如美国食品与药品管理局(FDA)等职能机构依据法律而制定,具有法律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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