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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GS·SEU

作者:暂无            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18-02-06

  欧盟食品安全标准体系作为目前公认的世界上最完备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欧盟食品安全体系涉及食品安全法规与食品安全标准两个方面。在食品立法方面,《食品安全绿皮书》初步形成了欧盟食品安全管理思想,《食品安全白皮书》明确了欧盟食品安全的重要改革计划。此后欧盟制定了《Regulation ( EC) No. 178 /2002》法规,随即又公布了四个补充法规,第 852 /2004号、853 /2004 号、854 /2004号、882 /2004 号法规。食品安全标准方面,欧盟食品安全标准包括欧洲标准化委员会标准和欧共体成员国标准两个层次,欧洲标准化委员会的欧洲食品标准包括CEN / TC 174、CEN / TC 194、CEN / TC 275、CEN /TC 302、CEN / TC 307、CEN / TC 327 等。欧盟食品安全标准可分为食品技术标准和食品管理标准,技术标准主要是指对食品包装、标签、微生物指标、贮藏等方面的规定,管理标准主要是对食品安全管理职责、程序、方法等方面的相关规定。据统计欧盟食品农产品食品添加剂安全限量标准约为3147项、农药标准224863项、兽药和饲料添加物1185项、污染物179项。

  CIGS·SEU直接采用欧盟食品安全标准,其中《CIGSEU·S01 中优食品安全欧盟转换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直接采用法规(EC)No1333/2008、(EC)No1332/2008和(EC)No1334/2008食品添加剂(包括食品用酶制剂和香料)的使用限量和规定;《CIGSEU·S02 中优食品安全欧盟转换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直接采用法规(EC)No396/2005农药残留限量;《CIGS·S03 中优食品安全欧盟转换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直接采用法规(EC)No37/2010动物源性食品的兽药残留限量;《CIGS·S04 中优食品安全欧盟转换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直接采用法规(EC)No1881/2006污染物各项限量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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