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IGS标准体系
标准制度
CIGS标准委
标准查询
联系我们
制定规范
制定程序
专业委员会
制定申请
标准发布
适用规则
标准解读
实施管理
档案管理
版权管理
投诉建议
通知公告
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是由联合国粮农组织(FAO)和世界卫生组织(WHO)于1962共同建立的政府间组织,其主要职能是制定国际食品标准。截至2015年11月,CAC已发布341项规范文件,其中包括标准212项、指南73项、操作规范51项、食典最高残留限量(MRLs)1项、其他文件4项,覆盖食品安全各个领域。食品添加剂安全限量标准约为3716项、农药标准4612项、兽药和饲料添加物653项、污染物137项。
CAC食品标准体系(亦称CAC农产品加工标准体系)采用横向的通用原则标准(也就是由综合主题委员会负责拟订有关适用于所有食品的食品安全和消费者健康保护通用原则的标准)和纵向特定商品标准(由商品委员会负责拟定有关特定商品的标准)相结合的网格状结构。具体内容包括食品卫生、限量标准(食品添加剂、农药、兽药、污染物)、标签、卫生操作规范、分析和取样方法等。设计食品(农产品)包括水果蔬菜、鱼和鱼制品、豆类及其制品、油脂及制品、可可制品、肉和肉制品、谷物及其制品、植物蛋白、婴儿配方食品、巧克力果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