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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我国农产品食品品质标准起步晚,特别是国际大宗农产品食品贸易惯用的等级规格标准,在我国仍处于原始阶段,一方面是标准缺失、指标落后且不能满足市场需求,另一方面市场对农产品食品品质标准采用较少。因此会导致农产品食品在交易过程中,无法等级化的区分不同等级规格的农产品食品,使优劣农产品食品“等同”,优质农产品食品丧失品质优势,劣质农产品食品则驱逐优质农产品食品。
基于对农产品食品等级规格以及差异化品质的区分,制定农产品食品的品质标准,以求建立农产品食品的品质标准,差异化农产品食品等级规格,突出优质农产品食品特性,从而促进农产品食品的正向竞争,建立优质农产品食品的市场优势,促进优质农产品食品在国际、国内市场的发展。